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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开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
时间:2021-06-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封开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

 

全体检察人员、广大人民群众: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司法不能受权力干扰,不能受金钱、人情、关系干扰,防范这些干扰要有制度保障。”

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上三个文件统称“三个规定”。“三个规定”的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划出红线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架起了“高压线”,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作出了规范,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为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不违反规定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活动

二、不以非正当程序向检察人员转递涉案材料;

三、不以任何方式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或说情打招呼;

四、不违反规定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接触检察人员;

五、不向检察人员请客送礼或者馈赠其他不法利益;

六、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干扰检察机关、检察人员依法履职。

如有上述行为,检察人员将全面如实记录在案。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保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机关始终秉持的立场。因此,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公正办理案件。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反映问题、对检察办案等提出意见建议可以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正规渠道。

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对封开县人民检察院执行“三个规定”情况进行监督,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封开县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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