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我院拟对犯罪嫌疑人李鸿芳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作不起诉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做出决定前启动公开听证程序。现就案由、公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公告如下:
案由:故意伤害罪
当事人:李鸿芳
公开听证时间:2021年7月2日15时0分
公开听证地点:封开县人民检察院五楼会议室
检察官:陈剑池
检察官助理:郭聚贵
书记员:莫绮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