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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开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公告
时间:2020-01-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封开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等待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广东省有关防控安排,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来我院阅卷的,顺延至2月3日后安排。  

二、即日起,我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将通过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受群众信访。接待场所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如有诉求向封开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可通过以下途径:  

(一)、邮寄。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复印件等材料邮寄至:肇庆市封开县江口镇封州二路195号封开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邮编526500。    

(二)、登录网络。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三)、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2月3日起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工作。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来我院办理相关事宜的,请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我院做好登记、安检、体温检测等工作。   

四、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因疫情防控措施等不能正常参与诉讼的,请及时告知我院。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及时认真回复每一件群众诉求,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封开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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